来自开普勒452b2020-7-21
义务教育阶段
均衡分班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校均衡分班工作,学校校长是均衡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一律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尖子班、竞赛班、网班、彩云班、基地班、科创班、高起点班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网班、云班应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方式编班;经批准设立的外语特色学校可根据“一带一路”倡议与外语教学改革需要,设立某一外语语言特色班或双外语班。学校分班要统筹考虑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教学特长等,确保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大体相当。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方式等探索实施均衡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学校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考虑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制定分班工作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主动公开分班方案。分班过程中,要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以及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等代表参加。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分班行为,对违规分班的学校要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行政处分。市教育局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直管)学校将予以严肃问责。 END